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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1年10月20日五届六次会长工作会审议通过)
1、领导协会工作,在会员(代表)大会、理事会会议闭会期间,负责协会发展谋划和自身建设,提出指导意见。
2、负责衔接政府相关部门工作,贯彻上级指示精神。
3、拟订名誉会长、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建议名单,交理事会审议通过。
4、提名各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负责人,交理事会审议通过。
5、检查、督促、指导会员单位对协会各项决议的落实、执行。
6、组织相关工作考核,并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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