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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堰市装饰行业协会执行会长、副会长岗位职责

发布时间:2024-08-15 18:08:50

(2024年8月15日六届一次会长工作会审议通过)


执行会长岗位职责


1、受会长委托,代理行使会长职责。

2、负责协会发展谋划和自身建设,提出指导意见。

3、团结带领会内公装及建材企业实现共同发展。

4、组织公装领域相关座谈、研讨、培训、考核和表彰活动。

5、对接市住新局等相关职能部门,贯彻执行政府部门指示精神。


 副会长岗位职责


1、自觉维护协会团结和统一,树立协会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
2、认真负责完成分管协会工作。

3、带头执行会员(代表)大会、理事会、会长工作会各项决议。

4、根据工作安排,代表协会出席重大活动。

5、在发展自身企业的同时,为会员单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。